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資中心TA公告】教學助理可開始繳交11月份工作紀錄表(最晚12/5下班前)

各位老師、教學助理您好:

 
助理可開始交11月份工讀紀錄領津貼學生訊系統列印,並最晚於12/5(一)下班前中心
 
日期:11/1-11/30本學期共核定五個月(111/9~112/01/06),總計100小時。可依當月狀況調整時數(如學生碰到實習),
      每個月時數最多不能超過30小時
 
 
 
※提醒:
 
1.敬請同學務必先輸入當月工作起迄日並再次確認時數是否全部簽核通過(含老師、教資中心)
 避免繳交紙本時,發現時數有缺漏而再重印。
 
2.一個月份列印一張,不要列印在同一張,要列印"直式"並請授課老師簽章
 
 
3.提醒填寫工讀紀錄事宜

   3-1、中午以及晚上都有用餐或休息時間請勿填寫連續長時間之工讀時段,例如:8:00-16:00。

   3-2、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以上,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

        請注意連續工讀時數請以4小時為限。

   3-3、工作紀錄的內容請填寫清楚,教學助理之職責應為協助教師輔助課程相關事宜,

        例如:製作第五章課程簡報,請勿填寫與課程輔助無相關的工作內容(例如:協助系、所、中心之工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