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資中心TA公告】教學助理可開始繳交11月份工作紀錄表(12/5中午前)
各位老師、教學助理您好:
教學助理可開始繳交11月份「工讀紀錄表暨請領津貼表單」,
日期:11/1-11/30,本學期共核定4.5個月(112/9(通過錄取後)~113/1/5),總計70小時。可依當月狀況調整時數( 如學生碰到實習),
每個月時數最多不能超過30小時
※提醒:
1.敬請同學務必先輸入當月工作起迄日並再次確認時數是否全部簽
避免繳交紙本時,發現時數有缺漏而再重印。
2.一個月份列印一張,不要列印在同一張,要列印"直式"
3.提醒填寫工讀紀錄表事宜:
3-1、中午以及晚上都有用餐或休息時間,請勿填寫連續長時間
3-2、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以上,至少應有30
請注意連續工讀時數請以4小時為限。
3-3、工作紀錄的內容請填寫清楚,教學助理之職責應為協助教
例如:製作課程簡報,並請詳述製作之章節,請勿填寫與課程輔
有任何問題可洽教資中心筱茹(分機2704)或至教資中心詢問。 謝謝您!